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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行业许可证(典当)
发表时间:2018-12-26     字体:【

《特殊行业许可证》(典当)办事机构

各公安派出所、各公安分县局(治安支[]队)

办事机构

办理地址

办理时间

联系电话

黄浦

上海市河南南路660

周一至周五 8:30-17:00

63280123

卢湾

上海市蒙自路701

周一至周五 9:00-11:30
14:00-17:00

53025110-35176

徐汇

上海市天钥桥路901

周一至周六 8:30-17:00

23037315

长宁

上海市安西路8

周一至周四9:00-11:30 13:30-16:30
周五 9:00-11:30

22050437

静安

上海市胶州路415

周一至周五 8:30-17:00

62588800-77657

普陀

上海市武宁路1800

周一、三 9:00-11:00

52809966-49906

闸北

上海市天目中路578

周一至周五 9:00-11:30
13:30-16:30

33034510-41436

虹口

上海市大连西路296

周一至周四 8:30-11:30
13:30-17:00

周五8:30-11:30

65750174

杨浦

上海市平凉路2049

周一至周五
8:30-11:00
13:30(
夏令14:00)-17:00

65431000-31276

浦东

上海市合欢路2

上海市城南路1366

周一至周五 9:15-11:30
13:30-16:30

22045073

68004527

宝山

上海市盘古路588

周一至周五 8:30-17:00

56608111-30520

闵行

上海市莘建东路201

周一至周五

8:30-11:00 13:00-16:30

34120842

嘉定

上海市嘉戬公路118

周一至周五 8:30-11:30
13:30-17:00

69989801

金山

上海市纬零路485

周一至周五 8:30-16:15

67241614

松江

上海市中山东路290

周一至周五 8:30-11:30
13:30-17:00

57823618-66133

青浦

外青松公路6189

周一至周五 8:30-11:15
13:30-16:30

69714191

奉贤

上海市奉浦大道111

周三 8:30-11:30
13:00-16:30

67100499

崇明

上海市城桥镇人民路28

周一至周五 8:30-11:15
13:00-16:30

59611039-60452

行政许可条件(数量)

申请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单位需具备的条件:
1
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;
2
、营业场地经营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,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要求;
3
、有符合治安管理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;
4
、经营一般印章刻制业务3年以上,最近连续3年未被公安机关处理过;
5
、从事公章刻制的人员具有本市常住户口;
6
、有专门刻制公章的场所及设备。

申办材料

须提交的材料:
1
、提交填妥的《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》(公章刻字业);
2
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(个体、私营业由本人户籍所属街道出具证明);
3
、法定代表人、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;
4
、经营场地内部设施平面图和文字说明;
5
、本市印章行业协会的资质证明;
6
、公安机关需要审查的其他材料。
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,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。

办理程序及期限

办理程序:
需要申领《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》(公章刻制)的单位,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治安受理窗口或者公安分县局、所属的公安处(局)提出申请。受理的民警当场审核,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;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制作《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》送达申请人;对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以本公安机关的名义出具《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》。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材料后,由公安派出所初审,初审期限为十个工作日;初审后,报公安分县局或所属公安处(局)的治安部门审核,期限为十个工作日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由公安分县局或所属公安处(局)向申请人颁发《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》(公章刻制);不符合条件的,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,并向申请人出具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
在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,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,应当制作《行政许可告知笔录(一)》,告知申请人、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、申辩和要求听证。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

办理依据

政务院《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》
市政府《上海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》
市人大常委会《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》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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