填报须知
1、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;
2、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,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;
3、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。
形式标准
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需要填写或签字的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、毛笔或签字笔书写,请勿使用圆珠笔。
申请材料目录
材料名称 | 来源渠道 | 材料类型 | 纸质材料份数 | 材料形式 | 备注 | 材料必要性 | 示例样表 | 空白表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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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分公司、非法人分支机构、营业单位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 | 申请人自备 | 原件 | 1 | 纸质 | 查看详情 | 必要 | 下载查看 | 表格下载 |
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证明(登记机关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查询到已经完成清税的,可免于提交) | 其他 | 原件 | 1 | 纸质 |
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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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 | 其他 | 原件 | 1 | 纸质 |
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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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文书名称
《分公司、非法人分支机构、营业单位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