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
内资公司注销登记
发表时间:2019-11-08     字体:【

受理条件

申请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,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。

申请材料

填报须知

1、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;

2、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,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;

3、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。

形式标准

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需要填写或签字的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、毛笔或签字笔书写,请勿使用圆珠笔。

申请材料目录

材料名称
来源渠道
材料类型
纸质材料份数
材料形式
备注
材料必要性
示例样表
空白表格
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申请人自备原件1纸质查看详情必要下载查看表格下载
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自备原件1纸质查看详情必要下载查看表格下载
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、解散裁判文书,公司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,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根据注销的原因提交申请人自备原件1纸质
必要

股东会、股东大会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、公司批准机关备案、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。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,不提交此项材料申请人自备原件1纸质查看详情必要

经确认清算报告。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,不提交此项材料,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。申请人自备原件1纸质查看详情必要

清算组成员《备案通知书》。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,不提交此项材料。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纸质查看详情必要

因合并、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,无须提交第4、5、6项材料,提交合并或分立协议。申请人自备原件1纸质
必要

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政府部门核发原件1纸质
必要

申请文书名称

1.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.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

办理地点

办理地点

接收窗口名称: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窗口接收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4楼(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);其他详见http://scjgj.sh.gov.cn/shaic/index/lxwm.jsp

办理时间

接收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 9:00-11:30 下午 13:30-16:30 (夏令时14:00-16:30) (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)。

设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1号)第四条规定: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。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。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,不受非法干预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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